清河佳苑商业门面供水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清河佳苑商业门面供水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预算:250746.94元 最高限价:250746.94元
4、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但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资格: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承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记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查询)。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4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
2、领取地点:驻马店市财政局配楼206室(驻马店市金雀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财政局院内)。
3、方式:现场领取,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时间:供应商应于2023年06月15日9时00分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递交到驻马店市财政局配楼二楼会议室(驻马店市金雀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财政局院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谈判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06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驻马店市财政局配楼二楼会议室(驻马店市金雀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财政局院内)。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驻马店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驻马店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261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