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路文化路教育综合体建设项目预算评审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创新中心 发表时间:2023/06/19 字号: 浏览次数:16328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东明路文化路教育综合体建设项目预算评审;

  1.2项目位置:驻马店市区;

  1.3采购内容:东明路文化路教育综合体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服务;

  1.4采购控制价:5万元;   

  1.5计划工期:14日历天

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支持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师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公告期限:2023620-2023626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

  4.1.报名地点:驻马店市金雀路市财政局配楼208房间,报名时间2023620-2023625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现场领取。

  4.2.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竞谈时,仍将由竞争性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谈判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362609点30分。

  5.2.响应性文件递交的地点及谈判地点: 驻马店市金雀路市财政局配楼2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供应商少于3家时,重新进行采购。

6.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方: 驻马店市文化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巴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12256

  地址:驻马店市金雀路市财政局配楼208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