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业务团队比选公告

来源:创新中心 发表时间:2023/09/05 字号: 浏览次数:2314

驻马店市文化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对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业务团队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具有丰富经验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业务团队比选

二、服务内容:业务团队协助我方开展户外广告业务,具体工作包括我方指定区域内户外广告相关的营销、设计、制作、安装、维护、拆除等工作,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服务期限: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1+1年,我方对业务团队和个人业绩进行业绩考核,分为季度、年度考核;于每季度、年度结束后15天内开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个人业绩考核与团队业绩考核方案另行制定)。如服务方第1年考核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档次,1年期限满后,服务期限顺延1年,延期1年到期后不再顺延,双方解除服务关系。第1年考核成绩如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档次,到期后双方解除服务关系。

四、服务区域:驻马店市城市规划区域及市区各入市口范围内的可利用城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公共空间,包括:驿城区、示范区、开发区、高新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环线、外联道路、主次干道等公共开放空间;城市广场、公园、游园、绿地、水系、过街天桥、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开放区域;公厕、垃圾中转站、桥梁、灯杆、高塔、围挡等公共设施。

五、业务费用:公司每年对业务团队所做业务单独核算,出财务报表,根据核算结果按照标准向业务团队支付费用。包含基础服务费和年度净利润分成。基础服务费每人每月为1800元;年度净利润为投标方以业务费下浮率进行报价,业务团队所做业务的净利润×业务费系数×投标下浮率为年度净利润分成。广告设计费、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业务团队基本工资等广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计入业务成本。

六、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从事过广告销售、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业务,具有三年以上广告经营业绩;

3、业务团队按照市场化运营原则配备到位,包括但不限于团队负责人、营销人员、设计人员、维保人员等,团队人员总数4人,并具有相关岗位从业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比选文件领取及现场踏勘时间: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9月5日起至2023年9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电子邮件领取,请与联系人联系。

3、申请人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证件、资料。

4、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4.1申请人单位简介;

4.2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申请人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报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本公告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材料;

以上材料发送扫描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八、文件递交、评审会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1、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2、评审会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3、比选文件提交及评审地点: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盐业总公司一楼户外广告特许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驻马店市文化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盐业总公司一楼户外广告特许办公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96-2377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