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公园共享单车经营权招商公告

来源:创新中心 发表时间:2023/11/22 字号: 浏览次数:5193

驻马店人民公园占地6000余亩。目前已全面开放,日均人流量超1万人次,成为展示城市形象的一张名片为不断完善服务功能,驻马店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对驻马店市人民公园共享单车经营权进行公开招商。现诚邀具备经营管理能力运营经验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标的

驻马店市人民公园共享单车经营权经营期限3

二、运营模式

共享单车由中标企业负责经营管理

三、投放要求及范围

1.中标企业所投放的共享单车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行业标准,保证性能安全,质量可靠

2.投放车辆必须是距生产日期半年以内的新车,并具备卫星定位和互联网运行服务等管理功能。

3.投放车辆须包括自行车、两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等,中标企业根据人流量适时调配车辆数量,满足公园需求。

4.车辆投放范围为驻马店市人民公园范围包括清河湖沿岸、湖东片区、湖西片区、运动片区),不得超范围经营。

四、招商方式

通过收益分配比率、运营方案、经营业绩三项指标综合确定中标企业。满分为100分,其中,收益分配比率满分60分,运营方案满分20分,经营业绩满分20分。

1.收益分配比率。投放企业须分别对三年经营期的收益分配比率进行报价,通过收益分配比率进行计分。每年收益分配比率不得递减。年经营额的25%为收益分配基准,达到25%得10分;未达到不得分,分配比率每增加年经营额1%得0.5分,三年得分进行累加,该项得分上限为60分。

2.运营方案。方案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思路清晰的得15(含15)~20(含20)分;设计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的得8(含8)~15分;设计方案内容一般的得1(含1)~8分;未提供不得分。

3.经营业绩。投标企业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公园、景区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的经营业绩须附带加盖公章的合同证明文件,日期以合同载明日期为准。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3日上午9:00起至2023年11月29日下午17:00止。

六、报名方式

意向投标企业应在报名期限内,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及营业执照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招租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15836630955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驻马店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