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公园项目西北地块运营招商公告

来源:创新中心 发表时间:2024/09/10 字号: 浏览次数:4243

为丰富驻马店市人民公园项目业态,依法依规推动公园功能完善,满足广大市民和游客对公园发展的期待,树立城市公园的良好形象,驻马店市文化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教投公司)作为市城投集团下属从事文化旅游方面专业公司,按照集团公司推进人民公园开发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利用人民公园西北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现状予以盘活,拟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的方式,招引合作伙伴合作开发运营。招商方案具体如下:

一、地块情况

该地块具体位置位于人民公园西北区域,东临盘龙山路、西邻驿城大道、南邻古吕路、北邻古槐路,占地约420亩,该地块土地性质由林地、耕地、少部分建设用地组成。该地块目前已基本完成地形整理、内部道路及局部铺装等工作,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原规划建设内容暂停实施,目前该区域处于未开放状态。        

二、招商目的

在不违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政策前提下,通过有效利用公园现有资源,解决该地块杂草荒芜、资源荒废、设备设施被盗毁损、绿植花卉无人养护、严重影响公园形象及市民游客不满等问题,合理布局符合公园功能定位的休闲游乐业态,避免产生更大恢复性再投资,实现公园初等功能及游乐价值。

三、招商方向

根据该地块现有土地性质及地形地貌,利用该地块内可利用的道路、丘坡、草坪、树林等资源布局露营帐篷、草坪活动、游玩及研学设施等;有关业态均应严格按照该地块现有土地性质依法依规使用,避免不顾用地性质随意布局,触碰土地“红线”带来运营风险。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及实控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报名企业应具备城市露营基地、游乐场所、商业街区、研学教育等业态运营经验及实际案例。

3.具有专业运营团队;运营团队有类似业态运营管理案例及经验;团队主要负责人有丰富的运营经验和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成员需具备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不高于5年(即3+2年,其中前3年为基础运营年,经考核三年均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合同期限顺延1年,1年后考核再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合作期限顺延1年;若考核期内有1年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及以下”等次,则双方自动解除合同)包含建设期。

六、招商流程

    1.发布公告:

通过驻马店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2.评比办法:

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向运营合作企业,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意向报名者采用综合评比法进行综合评比;综合分值共100分,其中包含技术部分30分,综合部分20分,商务部分50分;

若报名意向企业仅有1家,以不低于综合评比分数80分的为中标企业,确定该企业为合作运营企业;若报名意向企业有2家及以上,则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企业,确定该企业为合作运营企业。

    3.响应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置地大道398号(原盐业公司)一楼户外广告特许经营办公室。

3)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证明)进行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本公告“四、报名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报名者在参加评比前,需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我方不再组织现场勘查)并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出详细运营方案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

    4、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14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驻马店市置地大道398号(原盐业公司)一楼会议户外广告特许经营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驻马店市文化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文件获取地址: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盐业总公司一楼户外广告特许经营大厅

联系人:刘女士1669640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