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公园项目西北地块运营招商公告

来源:创新中心 发表时间:2024/09/23 字号: 浏览次数:3206

为丰富驻马店市人民公园项目(在建)业态,依法依规完善公园功能,满足广大市民和游客对公园发展的期待,树立良好形象,驻马店市文化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教投公司)作为市城投集团下属从事文化旅游方面的专业机构,按照人民公园开发建设的工作要求,拟对人民公园西北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现状予以盘活,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专业运营管理合作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地块情况

该地块位于人民公园西北区域,东临盘龙山路、西邻驿城大道、南邻古吕路、北邻古槐路,占地约420亩,土地性质由林地、耕地、少部分建设用地组成。该地块目前已基本完成地形整理、园林绿化、内部道路及局部铺装等工作,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但因用地性质等原因,目前该地块建设工作尚未完成,处于暂停实施状态。       

二、招商目的

在不违背国家有关土地政策前提下,通过有效利用公园现有资源,解决该地块杂草荒芜、资源荒废、设备设施毁损、绿植无人养护、严重影响公园形象及市民游客不满等问题,通过合理布局符合公园功能定位的休闲游乐业态,避免产生更大恢复性再投资,实现公园初等功能及游乐价值。

三、招商方向

根据该地块现有土地性质及地形地貌,利用该地块内可依法利用的道路、丘坡、草坪、广场、树林等资源布局露营帐篷、草坪活动、游玩游乐及研学设施等;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报名者应具备城市露营基地、游玩游乐、商业街区、研学教育等业态运营经验及实际案例。

3.报名者具有专业运营团队,运营团队主要成员有类似业态运营管理案例及经验。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不高于5年,(即3+2年,其中前3年为基础运营年,包含建设期,我方每年对运营者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经考核三年均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合同期限顺延1年,1年后考核再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合作期限再顺延1年;若考核期内有1年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下”等次,则双方自动解除合同)。

六、招商流程

(一)发布公告:通过驻马店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二)评比办法: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向运营合作企业,在报名时间内,报名者需提交响应文件,我方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意向报名者采用综合评比法进行综合评比;综合分值共100分,其中包含技术部分30分,综合部分20分,商务部分50分;

若报名意向运营合作企业仅有1家,以不低于综合评比分数80分的为中标企业,确定该企业为合作运营企业;若报名意向运营合作企业有2家及以上,则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企业,确定该企业为合作运营企业。

(三)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证明)进行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本公告“四、报名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需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报名者可根据情况自行现场勘察。

(四)评审:2024年9月27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开展评审,评审结果随后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七.特别提示我方明确告知该地块原为林地、耕地及少量建设用地,存在使用风险。报名者在运营过程中所有业态均应严格按照该地块现有土地性质依法依规使用,运营风险自担,避免不顾用地性质违法布局,触碰土地“红线”带来的运营风险。同时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将规避上述风险,积极协助运营机构,请报名者慎重考虑有关风险。

八、联系方式

刘女士16696402588


                                             驻马店市文化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